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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松林油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13 点击次数:152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松林油库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合同编号

DAAPQJ2023-35

合同签订时间

2023712

评价行业

危险化学品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3.9.27

评价类别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所属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松林村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红兴

评价组长

张红兴

技术专家


评价报告编制人

张红兴

评价组成员

向荣鼎、毛卫旭、崔巍、陆朝春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384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3828

现场勘查人

张红兴、崔巍

业主陪同人

舒永斌等

现场勘查情况

2023842023828

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内审意见( 通过  口 不通过 )       是    口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内审意见( 通过  口 不通过 )        是    口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审意见( 通过  口 不通过 )       是    口 否

隐患:1扫仓罐液位计排污阀为单阀,未设置堵头。2火车栈桥泵棚压力变送器为ExdbIICT6Gb,为隔爆型,未对压力变送器外壳进行保护接地3T1罐区、T3罐区共有6处防火堤相邻对外人行台阶的距离大于60m4)公路发油区域油品工艺管道与消防泡沫站、油品工艺管道与发油控制室(部分)之间的距离小于15m,朝向油品工艺管道一侧的外墙未采用无门窗的不燃烧体实体墙

整改措施建议1扫仓罐液位计排污阀为单阀设置堵头。2对火车栈桥泵棚压力变送器外壳进行保护接地3T1罐区、T3罐区增加对外人行台阶。4)消防泡沫站发油控制室(部分)朝向油品工艺管道一侧的外墙采用无门窗的不燃烧体实体墙

评价结论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等法规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要求,松林油库在重大危险源方面设置的安全设施状态良好,运行正常,能够将各重大危险源点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在管理上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职责、制度、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应急器材,能与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相匹配,从安全的角度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松林油库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要求的安全条件

松林油库现场照片2.jpg

松林油库现场照片1.jpg

松林油库到现场记录.jpg

松林油库现场勘察记录2.jpg

松林油库现场勘察记录1.jpg

松林油库现场隐患.jpg

中石化松林油库重大危险源评价报告-2023年(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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