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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甲醇储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16 点击次数:109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甲醇储罐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合同编号

DAAPZ2024--02

合同签订时间

2024.1.31

评价行业

危化类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4.3.28

评价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所属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事处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周路平

评价组长

周路平

技术专家

饶旭军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路平

徐卫琼

评价组成员

徐卫琼、毛卫旭、陈恭文、马殿金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4/01/31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4/02/07

现场勘查人

周路平、徐卫琼

业主陪同人

陈钱连

现场勘查情况

已完成

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  是    口 否

过程控制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技术负责人审核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隐患:新建项目

整改措施建议:1.按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现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温度、压力、液位等远传和报警设施安全有效。2.必须对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建档,这是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基础。3.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1)重大危险源是变化的,应当对其定期进行检测,掌握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2)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分析、辨识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危险等级划分,以确定管理的重点。4.按国家要求将纳入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等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甲醇储罐改造项目在落实可研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情况下,安全风险可接受,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评价人员现场照片.doc

现场照片.docx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记录表.doc

2024.3.27打印终稿——大为甲醇安全预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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