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陆良县后所牛昆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4-19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3.1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R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R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陆良县后所牛昆加油站 | ||||||||||||||
项目所属区域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年4月20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毅雄 | 评价组组长 | 李毅雄 | ||||||||||||
评价组成员 | 毛卫旭、陈恭文、崔巍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毅雄、周路平 |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毅雄、周路平 | 业主陪同人 | 刘伟松 | ||||||||||||
现场勘查情况 | 陆良县后所牛昆加油站位于陆良县芳华镇白泥塘新芳路砖厂岔路口,东南面为新芳线公路。加油站坐西北朝东南布置,西南面及东北面分别设置出入口,由西北向东南依次布置辅房、站房、加油区,油罐区设置于站区北面,站区西面设置有自助洗车设施,出站口处设置了水封井。加油站西南面为乡村道路;加油站东南面隔新芳线有一木材厂;加油站北面为通信塔和养鸡场;东南面隔新芳线有架空电力线(杆高6m,东北--西南走向);西南面隔乡村道路有架空电力线(杆高6m,东南--西北走向);西北面有架空电力线(杆高6m,东北--西南走向),东北面有架空电力线(杆高9m,东南--西北走向)。加油站在东北面、西北面设置了2.2m高实体围墙与外界隔离,周边无风景名胜区,无生态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无水厂和水源保护地和军事禁区等。加油区位于站区的中部,设罩棚一座,加油区设置有3台双枪加油机,配加油枪6支,加油机布置于2座加油岛上,加油岛分一排布置。加油区内设置加油单车道2条;油罐区布置于站区北面,油罐区设3个SF双层油罐,油罐布置于罐池内且埋地设置,加油站罐容为80m³(1个容积为40m³的柴油罐、1个容积为20m³的92#汽油罐、1个容积为20m³的95#汽油罐),通气管口安装有阻火器,通气管管口距地面4m。站房位于站区的西北部,建筑面积约133㎡,为一栋一层建筑,设置有办公室、收银店、便利店等,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辅房为两栋一层建筑,建筑面积约150㎡,位于站区西北面,设置有活动室、休息室、发配电室、卫生间等。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2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加油站内禁火线褪色。 | 4 | 2024.3.19 | 已进行整改 | ||||||||||||
加油区2支灭火器过期,外壳锈蚀。 | 4 | 2024.3.19 | 已进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针对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针对隐患进行整改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陆良县后所牛昆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从安全角度出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