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云南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电熔氧化锆陶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CX-2024-39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6.27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工贸-建材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 ||||||||||||
企业名称 | 云南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勤丰镇羊街村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4年8月29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毅雄 | 评价组组长 | 李毅雄 | ||||||||||
评价组成员 | 李毅雄、周忠菊、陈恭文、毛卫旭、崔巍 | ||||||||||||
报告编制人员 | 李毅雄、周忠菊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毅雄、周忠菊 | 业主陪同人 | 程龙 | ||||||||||
现场勘查情况 | 云南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禄丰市勤丰镇羊街村,隶属于勤丰工业园区,位于禄丰市西面,距离禄丰市41.5㎞。项目厂界北面约616m处为泽润里村;南面为预留场地;西面141m处为S18武易高速;东面紧邻山地,东面约180m处为S222武新线;东北面528m为泽润里小学;东南面501m为羊街村。本项目建设地点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军事禁区等。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价报告 | |||||||||||||
一般隐患 | 7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消防设施周边存在遮挡、圈占、堆放杂物等情形。 | 一般隐患 | 7月24日 | 程龙 | 已整改完成 | |||||||||
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运行的厂房出入口无防碰撞标志,无限宽标识。 | 一般隐患 | 7月24日 | 程龙 | 已整改完成 | |||||||||
高、低压配电室内均未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且消防设施配置不齐全。 | 一般隐患 | 7月24日 | 程龙 | 已整改完成 | |||||||||
生产区域部分停用设备设施未拆除或未设置停用标识。 | 一般隐患 | 7月24日 | 程龙 | 已整改完成 | |||||||||
电弧炉部分临边检修、清扫作业区域无安全防护设施。 | 一般隐患 | 7月24日 | 程龙 | 已整改完成 | |||||||||
生产区域内部分起重机吊钩未设置防脱钩装置。 | 一般隐患 | 7月24日 | 程龙 | 已整改完成 | |||||||||
部分生产作业区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 | 一般隐患 | 7月24日 | 程龙 | 已整改完成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按要求限期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议内容 | 1、消防设施或器材不应被圈占、遮挡,或挪作他用。 2、厂房和仓库出入口设置防碰撞标志,限宽标识。 3、配电室内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并配置满足需求的消防设施。 4、停用设备设施应拆除或设置停用标识。 5、临边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6、起重机应配置完善相应的安全附件。 7、在危险性较大的区域或设施设备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 云南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电熔氧化锆陶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