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禄差冲干式贮灰场安全评估报告 | ||||||||||||||
合同编号 | DAAPKM2025-45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5.4.20 | ||||||||||||
业务类别 |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R 其它: | ||||||||||||||
企业名称 | 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属区域 |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 | ||||||||||||||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5年4月26日 | ||||||||||||||
2.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张开选 | 评估组组长 | 曹勇 | ||||||||||||
评估组成员 | 张开选 曹勇 李晓达 向荣鼎 胡永光 | ||||||||||||||
报告编制人员 | 张开选 向荣鼎 | ||||||||||||||
技术专家 | 曹勇 李晓达 胡永光 | ||||||||||||||
3.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1日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22日 | ||||||||||||
现场勘查人 | 李晓达 张开选 | 业主陪同人 | 吴勇 朱泽江 | ||||||||||||
现场勘查情况 | |||||||||||||||
4.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审核意见 |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审核意见 | 评估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审核意见 | 同意报告结论 | 是否通过 | 是☑ 否□ | |||||||||||
5.评估报告 | |||||||||||||||
一般隐患 | 5条 | 重大隐患 | 0条 | ||||||||||||
隐患明细 | |||||||||||||||
隐患名称 | 隐患等级 | 发现时间 | 责任人 | 操作 | |||||||||||
整改措施建议 | |||||||||||||||
整改措施建议 | 5条 | ||||||||||||||
1、因扩容扩建工程尚未完成,目前贮灰场部分区域超过一期设计贮灰标高,根据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出具的《云南红河能投发电有限公司灰场现状稳定性评估报告》结论,贮灰场坝体处于稳定状态,且灰场下游的居民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当前风险处于可控状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2〕53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应加快扩容扩建工程的推进,在1年内按照正常贮灰场标准完成整治工作; 2、贮灰场的警示标志多处缺失,建议在贮灰场排洪竖井设置警示标志; 3、南侧截洪沟有局部破损、淤泥堵现象,应及时清理和修复; 4、进灰场道路有扬尘现象,建议采取降尘措施; 5、沉降及位移观测点处未编号,建议进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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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评估结论 | 根据国家能源局《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评估导则》(国能安全[2016]234号),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禄差冲干式贮灰场评估得分率均达到80%以上,因灰场部分区域堆高超过一期设计贮灰标高,评定为病态贮灰场,目前贮灰场坝体处于稳定状态,且灰场下游的居民搬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当前风险处于可控状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2〕53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应加快扩容扩建工程的推进,在1年内按照正常贮灰场标准完成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完成前,公司应采取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确保灰场的安全运行。 |
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禄差冲干式贮灰场安全评估报告(打印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