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安全评价报告查询
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二期安全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5-05-08 点击次数:9

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二期安全评估报告

合同编号

DAAPKM2025-46

合同签订时间

2023.

业务类别

危险化学品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评价类别

预评价 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综合分析 竣工验收 安全评估 其它:

企业名称

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所属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苏经济江苏产业园西片区

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2025429

2.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晓达

评价组组长

李晓达

评价组成员

袁志琴、毛卫旭、陆朝春、张红兴

报告编制人员

李晓达、袁志琴

技术专家

饶旭军

3.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41221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41221

现场勘查人

李晓达、袁志琴

业主陪同人

郭田田

现场勘查情况

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二期)有3个,其中1个四级重大危险源,2个三级重大危险源。分别为A306硅烷站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为四级;A307笑气氨气站3A309化学品库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为三级。

4.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审核意见

同意提交过程控制审核

是否通过

  

过程控制审核

审核意见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是否通过

  

技术负责人审核

审核意见

同意报告结论

是否通过

  

5.评价报告

一般隐患

3

重大隐患

0

隐患明细

隐患名称

隐患等级

发现时间

责任人

操作

硅烷装修车辆进出铁门未进行静电接地。

一般

2024.12.21

郭田田

已整改完成

氢氟酸车间配电间未配置绝缘胶垫、绝缘胶靴、绝缘手套等物资。

一般

2024.12.21

郭田田

已整改完成

液氨场所卷帘门电气线路未按爆炸危险区域场所电气线路要求使用防爆软管进行防护。

一般

2024.12.21

郭田田

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建议

整改措施建议

9

已安装静电。

配电间已配置绝缘胶垫、绝缘胶靴、绝缘手套等物资。

更为为防爆软管。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鄂尔多斯市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期)储存场所A305硅烷站3(四级)、A306笑气氨气站3(三级)、A309化学品库6(三级)其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及生产作业中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重大危险源现状的风险程度可以接受,能满足安全生产运行的条件;重大危险源的现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的安全条件。

附件6.3现场勘查记录.doc

附件6.4评价人员及业主代表照片.doc

附件6.2 现场照片.doc



联系我们
  • 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36号(新华书店二楼)
  • 电话:
    0870-3170896
关注我们
移动官网
版权所有©2021  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 滇ICP备1700922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