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曲靖卓扬工贸有限公司15 吨燃气锅炉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合同编号 | DAAPQJ2025-5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5年1月9日 | 评价行业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3.10.7 | 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新排社区(花山工业园区)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晓达 | 评价组长 | 李晓达 | 技术专家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晓达、沈家启 | 评价组成员 | 袁志琴、沈家启、陈恭文、毛卫旭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第一次:2025年1月9日9:00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第一次:2023年1月15日18:00 | |||||
现场勘查人 | 第一次:李晓达 第二次:沈家启 | 业主陪同人 | 李玉仓 | |||||
现场勘查情况 | 本项目西北侧为公司炭黑生产线;西侧为2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区;北面为公司3#炭黑仓库;东北面为公司LNG汽化装置;东南面为生产辅助区;西南面为公司改质沥青装置区;新建项目中控室依托原有中央控制室位于在整个厂区的东南侧;锅炉与周围设施安全距离足够。 本项目置于炭黑生产线的西南侧,区域地形变化不大,为了使厂区在雨水季节里排水顺畅,采用顺坡散排,结合厂区道路雨水口及雨水井和地下管线,再通过地下管线汇入排水沟。 锅炉房与脱硫脱硝装置区处于一个平台,海拔高度为2017m。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 曲靖卓扬工贸有限公司15吨炭黑尾气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有关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