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彝良县昊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合同编号 | DAAPW-589 |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2.3.29 | 评价行业 | 危化 | |||||
评价报告提交完成时间 | 2022.5.16 | 评价类别 | 安全现状价 | |||||
项目所属地址 | 昭通市彝良县钟鸣镇木龙村 | |||||||
评价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严志刚 | 评价组长 | 严志刚 | 技术专家 | 饶旭军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严志刚 马殿金 | 评价组成员 | 李临军、严志刚、马殿金、林早鹏 | |||||
现场勘查情况 | ||||||||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 2022.5.6 |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 2022.5.6 | |||||
现场勘查人 | 马殿金、严志刚、饶旭军 | 业主陪同人 | 陈振强 | |||||
现场勘查情况 | 条件符合 | |||||||
报告审核情况 | ||||||||
内审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过程控制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技术负责人审核 | 内审意见(R 通过 口 不通过 ) R 是 口 否 | |||||||
隐患: 1、加油站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后未进行及时修订; 2、安全标准有效期于2022年1月到期,为组织进行自评申请复审; | ||||||||
整改措施建议: 1、加油站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完善安全管理台帐。 2、加油站应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殊作业许可证。 3、加油站位于彝良县钟鸣乡木龙村地带,位于彝岔公路、乡村便道旁,建议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加强站内外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4、开按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应每年组织进行一次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申请安全标准化复审,提升安全运营水平。 | ||||||||
评价项目评价结论:彝良县昊强加油站的现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章的有关要求,其安全现状符合安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