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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化三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2-05-25 点击次数:186

评价项目实施过程网上申报表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化三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合同编号

DAAPQJ2022-20

合同签订时间

20224.10

评价行业

危化生产

企业名称

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评估

项目所属区域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

2.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冯志刚

评价组长

冯志刚

评价组成员

冯志刚、沈家启、陈恭文、袁志琴、毛卫旭

报告编制人员

冯志刚、袁志琴

报告审核人

沈家启

技术专家

饶旭军

3.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勘查开始时间

2022416

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2022510

现场勘查人

沈家启、冯志刚、徐卫琼

业主陪同人

姜部长

现场勘查情况

1、项目成立后,评价组于2022416现场进行了勘查,对现场进行检查、对周边环境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对照总平面布置图对现场安全距离进行测量,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要求下一步整改;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提出相应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2、与业主进行了意见交换,评价组提出的下一步设计考虑问题及对策措施、建议,要求业主同设计单位落实,并听取了评价组所提对策措施及建议。

4.报告审核情况

内审

审核意见

报告内容符合要求

是否通过

过程控制审核

审核意见

评价程序符合要求

是否通过

技术负责人审核

审核意见

报告内容客观、辨识充分、评价准确。

是否通过

5.评价报告

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确保安全管理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针对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即可为本项目奠定可靠的安全生产条件,则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评估结论仅对被评价企业提供的资料、考评当时的现状安全条件以及本评价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负责。当周边环境、工艺条件、生产设施发生变化,评价结论将不成立。

评价项目评估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评价通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法规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化三厂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进行安全评估。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化三厂综合罐区、粗苯中间罐区均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在重大危险源方面设置的安全设施状态良好,运行正常,能够将各重大危险源点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在管理上制定了相应的安全职责、制度、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和应急器材,能与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相匹配,个人风险、社会风险满足风险标准的要求,从安全的角度云南曲靖麒麟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化三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等法规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的管控条件要求。

4.评价师现场照片1.doc

3.现场勘查记录.doc

现场图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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